立案处罚12起!临沂这些企业被通报!
2020-11-14 15:57
2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7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起,已立案处罚12起。现将2月份以来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发布如下: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违法行为: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文明办、ag追杀证据市发改委、市银保监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